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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享有避孕节育检测
发布日期:
09/26/2008
免费享受的对象:
1
、办理了暂住(居住)登记,目前住本区,在本区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手续。
2
、与本区户籍(包括蓝印户口)居民结婚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
3
、在本区登记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婚人员。
办理手续
提供
:
居住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办理免费孕检单。
服务地址:
昌平路
416
号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9
:
00
—
11
:
30
13
:
30
(夏令时
14
:
00
)—
16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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