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欢迎您
02/06/2012 04:29:41 PM
  

流动人员享有避孕节育检测

发布日期:09/26/2008
免费享受的对象:
1、办理了暂住(居住)登记,目前住本区,在本区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手续。
2、与本区户籍(包括蓝印户口)居民结婚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
3、在本区登记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婚人员。
办理手续
提供: 居住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办理免费孕检单。

服务地址:昌平路416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夏令时1400)—1600
建议使用IE4.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800×600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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