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进一步深化静安区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调整优化,规范社区(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和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人口计生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静安区人口计生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6名派遣制人口计生社会工作人员,承担全区人口计生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实有人口计生信息采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5、具有上海市户籍;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人口计生工作,熟悉人口计生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以及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全国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以上职业资质者优先。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共6名,其中:派驻江宁路社区(街道)1名(职位编号:04),石门二路社区(街道)1名(职位编号:04),南京西路社区(街道)2名(职位编号:02、04),静安寺社区(街道)1名(职位编号:04),曹家渡社区(街道)1名(职位编号:04)。
三、职位说明
(一)人口计生行政事务受理员职(职位编号:02)
工作项目:负责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行政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参与本辖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相关工作。
(二)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咨询员职(职位编号:04)(此职位必须具有全国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师以上职业资质或有护师以上医学资质)。
工作项目:负责来信来电来访接待;本辖区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负责本辖区人口计生宣传资料和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参与本辖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相关活动;负责咨询服务活动的评估、总结,完成相关报表等工作。
四、聘用待遇
月薪1800元,缴纳“四金”,经工作实绩考核后发放一定的奖金。
五、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15日。
(二)凭通知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二张,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方式
经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它
本公告由上海市静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870978,62187491*111
联系人:何女士
附: 上海市静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  |